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最终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4,.52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23,.73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40,.79万元。公司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5,.45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20,.32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34,.13万元。
2.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应当区分交易对方、交易类型等分别进行预计。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应当单独列示预计交易金额及关联人信息,其他法人主体可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上述信息”之规定,鉴于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对于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对于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则分别并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2.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宝财;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毓群;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辉;注册资本:人民币11,万元;注册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鹭旭;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传沙;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岩松;注册资本:人民币,.42万元;注册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庆洪;注册资本:人民币18,万元;注册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75,万元;注册
1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欢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4,万元;注册
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鹭旭;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注册
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永聪;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建有;注册资本:12,万元;注册
15.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宇平;注册资本:人民币8,万元;注册
16.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注册
17.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伟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注册
18.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武灵;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
19.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注册
20.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友锋;注册资本:人民币36,万元;注册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2.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5.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6.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7.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8.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受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19.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之规定;
20.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年度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本公司于年1月30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于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年度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年1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0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年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年2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年1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年2月22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
传真:-
电子邮箱:wangwx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年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年2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