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控司法廉洁风险,把可能发生司法不廉现象控制到最低限度,着力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结合各级纪委全会、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年中检查评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提升以及自治区高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中有关廉洁司法方面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牵头,会同市中级法院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易发生不廉的环节和节点,补短板、强弱项,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融会贯通、共同发力,推出系列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了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在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框架下,层层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形成了刑事、民事、执行、行政、其他综合等五大团队纵向落实机制,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所属15个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在职、在编干警监督工作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织密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网络。
二是建议市中级法院党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廉政监察员
针对过去“廉政监察员”全为部门副职担任,“有事不理事”、“只挂名不出征”、“流于形式”等弊端,经请示自治区高院后决定廉政监察员全部由部门正职担任,明确了监察员既管审判执行工作、又管人员,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使“一岗双责”落地生根。
三是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做到了管事有依据、履职有方式
从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了解掌握人员思想动态、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到监督问效、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等方面,及时制定了《廉政监察员职责》、《廉政监察员履职方式》以及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台账等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抓手,使落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重点、扩大监督范围三项工作同步推进,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四是重新修改制作《廉政监督卡》
从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请客送礼,请托说情,办案纪律,办案作风等18个方面细化充实了《廉政监督卡》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已付邮资信封,明确各审判执行部门送达法律文书时将《廉政监督卡》一并送达当事人,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注明,作出硬性要求。监察部门将案件当事人邮寄的《廉政监督卡》统一建立台账,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区分不同情况分级分类依规定进行处理,切实做到了监督工作有重点,寻求监督有渠道。
五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更实际、更管用、更具有针对性
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寓监督于工作之中,依业务寻找监督途径。结合各类案件办理流程,查找出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梳理,针对薄弱找漏洞、针对漏洞看环节、针对环节定措施,细化查找具体的廉政风险节点和应明确的防控措施,从细节处看、从微小处管、从漏洞处堵、从薄弱处建,强化督促落实工作。15个部门共查找出79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通讯员/马媛编辑/容玉菡)
原标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司法氛围》